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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荔枝布鲁斯
作者:高卧东山 提交日期:2013-12-30 14: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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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励知书局重新开张了。没错儿,还是刘旭的店。几年前,我时常来坐坐,那时候他店里还是有点东西的。我在这儿买的第一部书是鲁迅的《死魂灵一百图》,蓝绸面的精装毛边本,还带着三闲书屋原装的硬壳书套。这书平装毛边本多,精装本稀见。刘旭递给我的时候说:“本来不想卖的,最近要进一批东西实在缺钱。”我问他这书哪来的?“那个河南人,你见过的,赵卫星,他卖我的。”我翻了翻书,付过钱,又另外借了一万给他。
    
    我记得当时是秋天,十月了吧。下午四五点钟,他那辆白色的宝来就停在门外的马路对面。车有好几天没洗了,薄薄的一层尘土蒙在窗玻璃上,又有零星的泥点子粘在尘土上。树上落下的银杏叶子铺满了车顶,金黄绚烂。
    
    我说:“刘旭,你的车该洗洗了。” 
    
    “洗它干嘛?过两天又脏了。”他说。
    
    刘旭,男,四十岁,属牛。身高——据他自己宣称,一米六九点五,他从不四舍五入。体重八十八公斤。戴副无框眼镜,摘下来的时候,可见浓眉大眼的好底子。如果体重没超标,脸和头发再收拾利索点,应该可以算是标致大叔一枚。优点:诚实、乐观。缺点也同样显著,做事无目标,无计划。
    
    刘旭做生意不太行。他这人大大咧咧,有点异想天开。别人卖一百的书,他标八十。你告诉他价钱定低了。他心不在焉地应付一句,我来得便宜,八十可以了,八十可以了。
    
    他去了趟老挝。回来给我带了对红木的镇纸。一尺二寸,工糙,料好,掂在手里死沉死沉的。他常说:“老挝好,到处水稻田,公路边上都是原始森林,想移民到那儿去。住在热带森林里,摸鱼捉鸟,简单生活,不用整天跟人算计来算计去的。美中不足就是苍蝇、蚊子多了点儿。而且,也搞社会主义。”
    
    有一次我在他店里喝茶,来了一个老头,背一个大帆布书包。老头剃了个秃瓢,很胖,比刘旭还胖,黑胖黑胖的,眉目间有匪气。他是来卖书的。
    
    老头把塞得满满当当的平装书一本一本地从包里拿出来,大概有几十本。我一看,《怎样快写钢笔字》、《全国妇女大拐卖纪实》、《家常百味》、《公共管理学概论》……都是些没人要的玩意。刘旭皱皱眉头:“大爷,这类不收,我这儿只收文史书。”
    
    “文史?”
    
    “对,文学和历史。”
    
    老头的汗衫湿了一大片,显然,大夏天的背这么多书过来,把他热得够呛。
    
    “没事,看看你有没有诚意吧。”他从裤兜里掏出块皱皱巴巴的手绢擦着脑门说,“我买书几十年了,家里堆得到处都是。这些呢,都是我孙子的书,我先拿来,看你能出什么价。我自己的书,以后你可以到我家去慢慢挑。”
    
    老头挺会说话的。
    
    刘旭问他怎么找到这儿的。他说就住在附近,是北大的退休教师,散步经常路过这里。
    
    人不可貌相。刘旭肃然起敬,改口叫他老师了。他让老先生开个价。(收购旧书的,都是让卖家开价。因为先张嘴的被动。)老头要十块一本。刘旭没还价,很爽快地把钱掏了。五百三。五张一百的,三张十块的。
    
    “老师您别急着走,在这儿坐会儿。”他又给老头让了座,沏上龙井,两个胖子聊起来。老头就从茶叶聊起,他见多识广,谈吐不凡,一口漂亮的京片子字正腔圆,有板有眼,节奏感极好。长辈对晚辈,三言两语就容易拐到劝勉激励一路上去。他说:“孔夫子讲啊,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矣,血气既衰,那就要戒之在得了。我老啦,没什么好贪恋的了。你这岁数,要戒斗戒得啊。”这句话我印象深,其余的不记得了。最后,两人互留了手机号,方便以后联系。我注意了一下,老头的手机是诺基亚老款的,很久以前我也用过这个型号。
    
    他刚走,我就跟刘旭说你这五百花冤枉了,这些破书根本没法卖啊。刘旭正色道:“这么大岁数了,背这么沉的东西,我总不能让他扛回去吧。”我说:“你少装刘大善人,这老头不是善茬,精着呢。我看他不像北大老师。你想放长线钓大鱼,没戏!”
    
    “平常心平常心,拭目以待吧。” 他显得胸有成竹。
    
    话音未落,他的手机响了,有短信。他笑嘻嘻对我眨巴了一下眼睛:“你瞧,老头发过来的。”我赶紧凑过去跟他一起看。只见他油腻腻、黑乎乎的短粗食指在触屏上轻巧地划了一下。短信真短,只有四个字:亲,你真好。
    
    尽管偶尔这样被人忽悠,但那阵子还是他生意最顺风顺水的时候。每个人一辈子都会有这么几个幸运的时刻。他在潘家园买的一本很普通的民国书里夹了一页周作人给川岛写的信,没发表过的;他还以白菜价买到了一份顾颉刚的手稿;最让人羡慕嫉妒恨的是,他不知道从哪弄到了一张苏曼殊从日本寄给章士钊的明信片,明信片一面是神户港春天的景色,另一面则被这位混血花和尚用毛笔写得满满的。苏曼殊的墨迹存世极少,他本身又是个有故事的人。所以他的东西颇受收藏家看重。
    
    刘旭说:“这张明信片就死在我这儿了,什么时候也不卖,也算是我卖书生涯的一个纪念。” 
    
    我故意刺激他:“你这不卖那不卖的,还做什么生意?”
    
    他不搭理我。后来每次我一提明信片,他就会一脸不耐烦地摆摆手:“这件东西你就别惦记了。”
    
    我凭什么不惦记?我就惦记!总是被他拒绝,我也有点懊恼。他看出我不高兴,就只好想办法安抚我,他往往会叹口气,从不知哪个犄角旮旯拿出点寻常东西来,比如什么张承志的签名本或者一小叠民国的花笺纸之类的送我:“行了,我惹不起你,这个你拿走。”
    
    我把张承志和花笺纸塞进包里——可是。苏曼殊啊,我的苏曼殊。
    
    苏曼殊写过首有名的诗。春雨楼头尺八箫,何时归看浙江潮。芒鞋破钵无人识,踏过樱花第几桥。刘旭得了苏曼殊以后,不知道从哪弄来一只箫,一有空就呜呜地吹起来。开始的时候很不成调子,后来渐渐能听了。他说:“少年笛子老来箫,这玩意不好吹,得练气。”我问他:“你吹的都是什么曲子,最近好像没那么扰民了。”他说是平湖秋月,梅花三弄之类的。我表扬他:“你的爱好越来越高雅,你快成仙了。”不久他索性把高雅进行到底,又找了个会写毛笔字的朋友,涂了一张“曼殊室”的横额,悬在卧室里。大概每天晚上,他都和苏和尚隔空夜话,暗通款曲。
    
    2
    
    除了苏曼殊以外,刘旭在其他事情上都是很好商量的。只要你说几句好听的,他宁可把自己的事情耽误了,也会帮你。比如你让他跑腿,比如你找他借钱,比如他来你家做客的时候,你把水槽里攒了好几天的锅碗瓢盆,让他给洗一下。这些都没问题。再比如有一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你需要一个和你同样不能喝酒的人像电视剧里一样没事找事地喝上前半夜,再吐上后半夜。(这样的傻事我从来不干)
    
    我得算是了解刘旭的。大学同学,二十年的交情了。大学的时候在宿舍里,每天上午一睁眼,所有人都去上课了,整个楼道里就只剩下我们两个还在高卧东山。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也就成了朋友。他是系里第一个刚上完大一就失去学士学位的(高等数学十个学分不及格)。当时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以后会开书店,而且还是旧书店。他不怎么爱看书,跟书比起来,他更喜欢小动物。
    
    如果给当时的他画一幅标准像,那一定是个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的家伙托着一只鸟笼(里面是只白色的玉鸟或者吵闹的虎皮鹦鹉)在清晨的校园里游荡。这个人每周只洗一到两次脸,那张脸永远像是被沙尘暴和零星小雨轮番肆虐后的前挡风玻璃。
    
    上午的阳光照进他心爱的动物园:书桌上的大鱼缸、床底纸箱子里的一窝豚鼠,挂在床头晒着太阳的鸟笼子,窗台上摆满的一排兰花,还有暖水瓶里的那条蠢蠢欲动的黑眉锦蛇。属于花鸟市场的清新而腥臭的气息在参考书、床单、日光灯管、行李架和饭盆之间悠然穿行。寒暑假回家,其他同学都带些盐水鸭、雨花茶之类的南京土特产。他要么抱着盆鹤望兰上火车,要么做贼心虚地把一只蜂猴藏在军大衣口袋里,逃避乘务员的盘查。他每天招猫逗狗,我行我素,对室友们的抗议置若罔闻。
    
    但同学们逐渐被他对花鸟鱼虫的痴迷感染了。他教大家如何到郊外的浅水沟里逮龙虾,抓青蛙。给大家讲蛐蛐罐和鸟笼子的门道,什么是煮罐,什么是上浆,如何防止蛐蛐上火,小鸟染病。天气好的时候,他自制风筝爬到天台上去放,把风筝放得和飞机一样高。他知道街道上每一种树木的名字和习性。作为北京人,他当然还擅长讲黄色笑话:大胡子马克思,猴子上树,警察换岗,用四川方言大喊“攥住,攥住”……这在熄灯以后,也为他赢得了一部分粉丝。他就像是一个北方来的热带野孩子。
    
    有一天中午,巡查寝室的辅导员来了。辅导员姓冯,他一马当先的大肚子和俄罗斯式的大鼻子遥相呼应。一走进刘旭的宿舍,他立刻皱起了眉头。“这鱼缸谁的?!”他高声喝问。“他的”,室友谢海涛指指躺在床上嗑瓜子的刘旭。“赶紧给我处理掉!不然给你扔楼下去!”辅导员不耐烦地挥舞着他的混血大鼻子,显然这个命令他不想重复第二遍。这时刘旭突然从床上跳起来,一个爆发力蹿到辅导员面前,挺直的脖子上青筋毕露:“你敢!”——他的眼神里跳动着杀人的火焰。
    
    对他来说,重要性能和宠物抗衡的,只有林彩了。那是他的高中同学,他的单相思。当时林彩在北京,他在南京,平日里见不到,就只好写信。他晚上如果去自习教室,做的唯一一件事一定是给林彩写信,写很长很长的信。为了不超重,他会买那种最薄的信纸。他埋着头奋笔疾书,两耳不闻窗外事,比打麻将等着点炮时还要专注。他不时放下笔,目光深邃地盯住天花板,像托尔斯泰撰写《战争与和平》一样,为凝聚了一个人智慧结晶的伟大著作而殚精竭虑。从自习教室出来,月浅灯深,凉风习习,他脚步轻快,如同一个赤诚的诗人,给我复述信的内容。往往是那天下午去前湖放了风筝,或者是他养的热带鱼又不幸阵亡两条之类的。偶尔他也会抄上一首伤感的情诗,比如“所有的风都向你吹/所有的日子都为你破碎”。信他从不直接丢进邮筒,都是第二天去邮局寄挂号。他说怕丢。
    
    为了提高写信水平,他开始阅读《收获》杂志。这个习惯他保持至今。每出新刊,他必去校门口的报刊亭买上一本。回宿舍的路上他就开始边走边看了。看完再把杂志传给我。有些小说他反复读了几遍。比如余华的《活着》。他曾经试图背诵小说的第一章“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但没有成功。他喜欢小说扑面而来的时空疏离感。他说余华、苏童、王安忆是我们年轻时代的“快男超女”,是我们的“中国好声音”。我相信,在整整四年的时间里,《收获》这所函授大学培养出了一名合格的情书作家。
    
    当然,我说过他是在单恋林彩。所以回信总是很少的。不过,他似乎并不在意。
    
    他津津乐道于自己高中时追求林彩的故事。如何大晚上到她家楼下站岗放哨,如何陪她视察商场的钻戒和化妆品柜台,如何在她生日那天到菜市场买一只整个市场最红最大的苹果做礼物。“首都人民就是发育得早!”我们这些高中时代还有贼心没贼胆的小男生禁不住啧啧称羡。他很诚实,说林彩对他的态度一直是不咸不淡的。不讨厌他,可也不愿意做他的女朋友,分寸感把握得极好。他说他摸过林彩的大腿,光着的。脸上一副很享受的表情。他说林彩的大腿无与伦比。我们齐声问:“然后呢?”他羞愧地说:“没了,没有然后。”我们顿感失望,同时又觉得松了一口气。一种幸灾乐祸的小甜蜜涌上心头——这说明,这小子没得手!他没把我们落下太远!我装作内行地嘲笑他:“你肯定把膝盖当成大腿了。”谢海涛则毫不客气地指出他是面瓜。刘旭自我解嘲道:“嗐,什么面不面的,蹭着呗。”他说自己如果不能作为一盘主菜上桌,那也要站立成一瓶光荣的调料。
    
    大二那年,女神南巡。我有幸见到了这位传奇人物。其实林彩长得也就是中等偏上吧(刘旭的容貌评估体系肯定和我不同,他曾说林彩“美好得让他害怕”)。她脑袋特大,但眉清目秀,皮肤白皙。穿一件很长的白T恤,一条大红的紧身裤,非常扎眼。她话不多,脸上总是带着笑容,像新年的第一杯清水,像浸泡在牛奶里的白色iphone5。你知道,爱笑的二十岁女孩子永远是可爱的。
    
    刘旭鞍前马后,把地陪工作做得尽善尽美,滴水不漏。
    
    林彩到来之前的一周,他开始坚持每天洗脸。不仅洗脸,还上下午各跑一次水房打开水。那时候他在留长头发,他说每天洗两次头,可以让头发长得更快。我们吃惊地发现,如同一件经过修复抛光的出土文物,重见天日的刘旭原来还蛮帅的。他的发质也好,乌黑顺滑,绝无头屑。他的招牌动作是模仿阿根廷的雷东多,伸右手食指把长发掖到耳后,动作一定要慢。
    
    他在学校小卖部采购了林彩可能会用到的毛巾、牙刷、拖鞋、湿纸巾、话梅、饼干。林彩有个奇怪的癖好——掏耳朵,他为此特意到太平商场买了一个漂亮的镀银耳挖。要去火车站接人之前,他换下了那身油腻腻的藏青色小立领学生装,把同学身上式样最潮的衣服扒下来,抢走了。
    
    九十年代中期还没有旅行攻略这个词,但刘旭确实做了扎实细致的案头工作。他像对待国家领导人访美一样,把林彩每天的日程安排得丰富充实、花团锦簇。一时之间同学们干脆称他为“刘大秘”。大鼻子辅导员看着他的背影使劲吸了一下鼻子,又咕噜一声咽下去,他摇摇头叹道:“这个不学无术的小子,要是把这劲头用在功课上就好了。”
    
    南京可是好地方,六朝名胜、一日三餐、钟山风雨起苍黄、万千气象照大江,刘大秘把整座南京城装进锦盒,扎上绸带,捧到林彩面前。
    
    去夫子庙看灯那天,我硬被拉上做电灯泡。黄昏时分,我去附近买饮料,他们在太平南路那个丁字路口等我。我举着两杯可乐往回走时,远远就看见林彩醒目的红裤子、白球鞋。当时音像店大喇叭里放着王靖雯的《执迷不悔》,而他们身后是镀上一层金色的状元境大酒店和街道上来往车流的一次次闪光。刘旭要拉林彩的手,林彩笑嘻嘻地甩开了。刘旭不死心,还是转着圈地够那只手,经过三四个回合的拉拉扯扯、猫捉老鼠,林彩终于把两个指头挂在他的掌心。然后两个人就并排站着,侧着脸相视而笑。他们的笑容意味不同,然而却是开怀的。请想象一下,夕阳中一对年轻的身影,他们尚未被生活的油烟熏染过的面部轮廓在傍晚六点的光线里被勾勒得清白分明。那两双披挂着晚霞的白球鞋轻轻碰在一起,像两只白帆船在接吻。它们歌唱着现在,并宣示出一种对于未来的无忧无虑的信心。我一直喜欢这个画面,后来每次听到林彩的名字,我总想到驻留在这个时刻的单纯开朗的大脑袋女孩。
    
    3
    
    大学四年过得飞快。
    
    毕业后,刘旭回到北京,进了一家广告公司做客户专员。我和他还时常见面。偶尔听他谈起林彩,每次都说林彩又换了一个什么什么样的男朋友,然后不久就吹了。吹了再找,找了再吹。每次吹了林彩就会约上他倒倒苦水。有了新男友就又不搭理他了。刘旭耐心、忠厚、善解人意、随叫随到,基本上成了林彩的男闺蜜。也许还是出气筒和零钱包。林彩家里条件比较好,她就一直靠父母养着,从没有正式上过班。
    
    刘旭有一次忍不住对林彩说:“你看,你换了这么多男朋友,都挑花眼了也没合适的,要不咱俩凑合凑合得了。”
    
    林彩的回答很干脆:“做梦!”
    
    刘旭告诉我林彩嫌他没上进心,整天混日子,还不讲卫生。我说,她自己才是好吃懒做呢。他说林彩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他已经彻底死心了。
    我说:“你们俩这有分有合的,倒挺像住在一个花生壳里的两粒花生米。”
    
    他点上一支都宝,目光闪烁,沉默了一会,又笑笑说:“其实我现在基本每天都洗澡了。”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非在一棵树上吊死?”我为他鸣不平。
    
    “可能我他妈就是个贱皮子。”他自嘲。
    
    “我看也是。“
    
    刘旭对工作没什么热情,依旧热衷于养鱼。他家里那十几个大鱼缸阵容齐整,气势磅礴。加热棒、过滤器全开,日夜轰鸣着。冰箱里塞满了他的鱼食,一打开冰箱门,无论嗅觉还是视觉,对人的生理都是一种考验。
    
    有一阵子他还在网上开了个鱼缸专卖店,但生意不好。进货送货租仓库,费了很大力气,但一年过去,一分钱也没赚到,只好关门大吉。
    
    小说他也还在读。这时候除了《收获》,他开始买一些外国小说来看。有好几个作家的作品都是因为他说好,我才开始注意的,比如格雷厄姆•格林,比如拉什迪,比如叶甫图申科。他的趣味比较现代,很讨厌二十世纪以前的文学作品。他说陀思妥耶夫斯基拖沓冗长,说勃朗宁三姐妹阴暗自闭,说这三大剩女他从来都分不清哪个是哪个。他喜欢上海译文出版社和外国文学出版社那套有百种之多的的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俗称“版画本”)。为了收集这套书,他每周六起大早到潘家园淘书。这样,他忙碌的周末,除了花鸟市场,水族市场,又多了个旧货市场。他走进旧书这个圈子,我们俩也就有了更多的共同语言。
    
    买旧书这个口子一开,人的兴趣点会像滴在裤子上的墨渍,逐渐晕开。很快,他就不仅仅局限于买外国小说了。民国书、画册、动植物书籍、带插图的、手稿、照片,只要自己喜欢,价格又不离谱,他就都要插一杠子。以前他到我家问过我,这么多书,你看得过来吗?现在他可以自己给出答案了。他在博客里是这样写的“在藏书者眼中,书摆脱了阅读属性的禁锢,而获得完全独立的身份。书不再仅仅因为可被阅读才具有价值。它本身,它的形态,它的存在即是一种价值。这是对书的潜能的一种深度挖掘。”
    
    像我一样,他家里的书开始越积越多。让人为难的是,书开始逐渐侵蚀鱼缸的地盘。但他很快就完成了心态的转变。鱼缸从最初的十几个,迅速减少到七八个,再到三五个,直到最后只剩下一个。我去他家,看见一对有着宝石般闪光花纹的红眼睛荷兰凤凰如同末代帝王,在残存的领地里忧心忡忡地漫游着。喧嚣的鱼缸王朝土崩瓦解,沉静的旧书王朝取而代之(邻居不再抱怨他家里持续的噪音了)。刘旭家这场改朝换代的宫廷政变,只用了两年左右的时间。
    
    以前听说,书看多了人会变得木讷。确实,刘旭话变少了。连我也觉得他越来越没生气,越来越乏味,越来越像个小老头。不知道大学时,他眉飞色舞地给大家讲黄色笑话的那股子劲头到哪里去了。他说他在公司里,有时候一整天也说不了几句话。
    
    闹非典之后,刘旭说不想在广告公司混了,也没什么其它的谋生手段,开个旧书店得了。
    
    河南的书商赵卫星想跟他合股。他来征求我的意见,我说旧书行生意不太适合合伙,现金来,现金走,很多事情说不清楚,容易生猜疑。再说赵卫星那家伙老谋深算,一点亏不吃,你哪玩得过他?他听我的,给回绝了。
    
    书店起个什么名字呢?他的意思是人家有苹果电脑,我叫荔枝书局得了。他补充一句说,林彩最爱吃荔枝。我说,你这个听上去不太严肃,换俩字吧,激励的励,知识的知。
    
    他去琉璃厂做了一个黑底金字的大匾,“励知书局”四个字是在书法字典里集的颜体字。地点选在北大西门,租了一个很小的门脸,他把自己的书全放在店里了。此外又准备了二十万流动资金用于进货。还雇了个河北冀县的怯生生的小孩,平时看看店,上网回回消息什么的。那时候已经有孔夫子旧书网了。好一点的书,他就放到网上拍卖。一般的大路货就摆在店里。
    
    励知书局开业的那天,来了不少朋友。旧书圈里的吴前、e老、无知少女、二爷、胡同、王珅、小杜、王建都到了。还有在北京的几个大学同学也过来凑热闹。每个人都学雷锋做好事,象征性地挑了几本书,算是帮他开张。赵卫星没有专程来,但托人带了一个铜的关公像。武圣手提青龙偃月刀骑在赤兔马上,威风凛凛。吴前告诉刘旭:“老赵这是在教你,宰人不能手软。”
    
    林彩也来了。
    
    距离我上次见她,已经有十年了吧。算算岁数,她该有三张了。
    
    她变化很大。一直留在我印象中的青荔枝一样的水灵劲儿,一点也没有了。夫子庙黄昏里的那个女孩似乎只是一个从未存在过的幻像。从她失去红晕的脸颊上,可以看到几年来诸多不如意留下的印记。她变得严肃,眉心蹙成一个深深的“川”字,打量谁都是一副提防的眼神。由于误认为自己仍然对异性充满吸引力,她的站姿,她的神情都呈现出一种荒诞的自信。只有那个大脑袋,还是始终如一的大,架在她的细脖子上简直有点摇摇欲坠。二爷笑着一拍刘旭的肩膀:“行啊小子!陈鲁豫都给请来了!”
    
    我本来想跟林彩说,嘿,好久不见了,还是那么漂亮。但面对着她,我改口了。“漂亮”两个字实在太违心了。我决定跟她打招呼说:“好久不见,没怎么变啊。”
    
    她应景似地笑了一下。这天来的那么多人里,她只认识我。“是晓维吧。”她撩了一下染成栗色的头发,“可真会说话。我都快变成三无老娘们儿了。”她的头发剪短了,眉毛是剃光了画上的,挎着个LV经典款中号手袋,穿一件Burberry的蜂蜜色风衣。不知道为什么,这身行头非但没有使她显得优雅华贵,反而让人为明珠暗投而深感惋惜。
    
    她问我这几年都干嘛了,我大致说了说。然后话题就转到刘旭身上。
    
    “刘旭这生意靠谱吗?能赚钱吗?”我说应该可以,刘旭不爱受约束,挺适合干这个的,比在公司里打工强。
    
    刘旭走过来,问我们俩在聊什么。接着就招呼我们进店里转转。
    
    林彩走到书架前,随意抽出一本书,突然一声惊呼,并且直往后躲:“好脏啊!全是灰!”
    
    刘旭赶紧过去把书接过来:“要不怎么叫旧书店呢。”
    
    “手都黑了。嗯,确实挺适合你这种不讲卫生的人。”林彩拍了拍手上的灰,“洗手间在哪?”
    
    后来大家一起去吃饭,她大概觉得兴味索然,说自己有点不舒服,先走了。刘旭脱不开身,也就没有送她。
    
    刘旭刚开店那几年,正赶上古旧书业狂飙突进的好时候,买什么都赚钱。潘家园好多人都发家致富了。有在北京买房的,有在老家置地的。我在开头提到的什么苏曼殊啊,周作人啊,顾颉刚啊,都是那几年被刘旭买到手的。他做人厚道,诚实守信,大家在他手里买东西放心。后来线装书和老照片行情大涨,他虽然做生意胆小,但跟着浑水摸鱼,也小小地发了一笔。当然,他所谓的发财跟赵卫星这样的大佬级书商不能比,但也够他交一套房子的首付,外加一辆白色宝来的了。
    
    赵卫星是我们俩共同的偶像。每次拍卖季一到,老赵就坐着火车从河南突突突地赶过来了。几天下来各个场子忙活完,临走前他总要到刘旭的店里坐坐。刘旭每次都打电话叫上我,找个馆子,酒菜伺候着,边吃边听赵卫星做行业分析。老赵年龄和刘旭差不多,但脸上皱纹的繁殖速度惊人,我们不得不把他半个长辈看待。他一般先喝上个五迷三道,然后醉眼惺忪地,从各类东西的行情说起,再放眼预测未来一年的市场走向。有时候我为了将来能验证他的预言是否准确,把他的一些高瞻远瞩记在了日记本上备查。我现在摘录一条。有一年夏天他指点江山“明版暂时上涨空间不大,民国精写刻,红蓝印空间不大。奏折、写经、稿钞本空间大,活字本没前途”。后来事实证明,一半对一半错。但是他押文革大字本要涨价,确实是应验了,而且立竿见影,让我们很佩服。赵卫星有才,具备民间艺人的天赋,说起话来不假思索,合辙押韵,一套一套的。比如我日记里的另一条记着他是这么说的“行家等着检漏,藏家私下买货,生意人对缝赚钱,拍卖公司搭台唱戏,外行高价学习,其他人只能是文化旅游喽”。
    
    刘旭一提起赵卫星,就是一脸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神情。当然他也承认,他永远也提升不到老赵那种境界,他们完全不是一类人。
    
    因为励知书局离北大近,我去店里找他的时候,也常常一起到学校里走走。我回忆起大学刚毕业那会儿,曾经一个人在北大住了半年,上TOEFL和GRE培训班。每天的生活内容除了背单词,做模考,就是睡觉。因为人地两生,又背负压力,感到非常苦闷。他每个周末都会骑自行车过来陪我呆一天,风雨无阻。给我捎点吃的喝的,讲讲社会动态。像塔利班看望拉登一样,使我得以与外部世界保持某种联系。他还买来图画纸和铅笔,我们一起坐在北大的各种树下写生,学习希施金的素描笔触,一画就是一下午。那是一种积极的放松。等我和学校里所有的树木都混熟了,就觉得没那么孤独了。其中的几张,画国槐、香椿和西府海棠的素描,我至今还留着。画得不好,但我把它们都镶在镜框里,挂在书房。
    
    来刘旭店里的顾客,主要是附近的学生和老师。这些人对价格敏感,不会买什么贵书。书店开在北大西门的目的,其实是希望那些大学老师要处理存书的时候,能想到这里。事实上,除了那个冒充北大老师的胖老头,刘旭也确实等来了一些不错的收购机会。
    
    那真是励知书局的好日子。人说换手如换刀,刘旭从4A广告公司的AE切换到旧书店小老板,好像一下子踩准了人生的鼓点,一切都那么豁然开朗。
    
    4
    
    不过有一点很奇怪,那两年他没怎么跟我提到过林彩。我也没问。直到有一天,他告诉我,他要结婚了。
    
    他是该结婚了,我们有些同学,孩子都上小学了。
    
    我问他:“跟谁啊。”
    
    他说“你不认识,朋友介绍的。”
    
    “认识多久了。”
    
    “一个月。”
    
    “牛逼!闪婚啊。”我夸他,“漂亮吗?”
    
    他说不好看。
    
    “你这么好色,不好看你能着急结婚?”
    
    “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就提出结婚了。”他轻描淡写的口气,听上去就像在谈论一根刚刚脱落的头发,或是一只没有任何花纹的玻璃杯。
    
    “你没事吧?图什么啊?”我觉得他简直拿婚姻当儿戏。
    
    他解释说:“第一次见面,我跟她说,你要是没意见,咱们现在就去领证吧。把她吓坏了,以为我神经病。她说你让我琢磨琢磨。后来处了一段,大概看我还挺正常的。昨天她答应了,她说,那就结吧。”
    
    他沉吟半晌,又说:“我告诉过你吗?林彩也结婚了。”
    
    我有点吃惊,从没听他讲过。
    
    “嫁了个军官,她爸妈同事给介绍的。她也三张儿多了,再不结婚也不行了。”他的目光平静如水,“既然不能和她在一起——对我来说,跟谁在一起都是一样的。”
    
    我们俩坐在那儿,沉默了一分钟彼此没话。
    
    “挺有意思。”他故作释然,接着笑了笑,那是一种不快乐的笑。
    
    “结婚的时候你来吧,不用随份子,咱们俩用不着来这套。”
    
    结婚之前,他一个人去了趟西藏(有点老套!现代人一陷入心理困境,就要去西藏。但事实如此,真实的生活就是很老套的。)他说以后恐怕再没机会一个人旅行了。他在微博上发了一张在纳木错的照片。他盘腿坐在湖边,一身哥伦比亚抓绒户外装,很上档次的太阳眼镜,完全不是他一贯的屌丝风格。高原的风把他的头发吹向一边。他面无表情,冷酷得有点像前些年那个职业打假的王海,或者黑胖版王家卫。湛蓝的湖水和连绵的雪山就躺在他身后。照片下面他写了一句“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我知道这是红楼梦里的话。诗里的这个“林”,是林黛玉的林,也是林彩的林。
    
    结婚那天我去了。他看上去精神抖擞。我第一次见他穿那种深色带暗条纹的西装,一朵鲜红的绢花别在胸前。那么雪白的衬衣领子箍在他的粗脖子上,我略有点不适应。他说一大早就去发廊做了头发,还修了脸。我祝贺他说:“人逢喜事精神爽啊,你捯饬起来也还挺人模狗样的,够上新闻联播了。”他智商很低地呵呵笑着,给我递了根中华。
    
    “婚礼”这两个字是有感染力的。它有着玫瑰的颜色,鲜榨果汁的味道,情歌的旋律。身处其中,喜悦感自会相伴而生。就好比郭德纲一上场,还没张嘴,观众已经笑出声来了。那天很冷,婚礼开始前,我们俩站在饭馆门外抽着烟。他结婚了,我为他高兴。他要养家糊口了,要为一个女人担负起责任了。而那个女人也需要他的付出。需要和被需要,这就是幸福。人活一辈子,还有什么比这更重要的呢?
    
    仪式开始后,我见到了新娘子。新娘子叫李园园。李园园兴高采烈,满面红光。她确实不好看,五官长得不大守纪律,但我看得出,人是善良的。我想,这也就够了。
    
    他们过得挺幸福。李园园也喜欢小动物,送了他一只产自美洲的金刚鹦鹉(刘旭大学时就常常遗憾自己的虎皮鹦鹉不够狂野)。他说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让买卖,不知道他媳妇从哪里弄来的。他给鹦鹉起名叫赵忠祥。五彩斑斓的赵忠祥每天大摇大摆地在家里四处乱飞,啄断了电话线,抹平了电视遥控器上所有突起的按钮,在鼠标垫和藤椅扶手上闻来闻去。有时候,床单上还会留下它潇洒的爪印、羽毛或者粪便。它像微山湖上的铁道游击队一样,搞破坏的才干与生俱来。飞累了,它就歇脚在“曼殊室”那个镜框上,居高临下,俯瞰众生。作为家里唯一拥有翅膀的生物,它对自己的崇高地位心知肚明。为了抵御它兴之所至,可能对书发动的攻击,刘旭把家里所有的书架都装上了玻璃门。
    
    李园园酷爱打游戏。一回家,他们常常一人守着一台电脑,联网对战。有一阵子,他为网游搭进去不少钱。点卡,装备……我不玩游戏,不大懂。但你知道,在游戏里买身衣服往往并不比现实生活中便宜。刘旭抱怨说,妈的,昨天玩了一会《劲舞团》,这个烂游戏,光膀子不穿衣服也要掏好几十!
    
    本来就胖,还总坐着不动,顺理成章地,体检的时候就查出来三高了。要开始注意身体了,说明我们都不年轻了。
    
    况且,旧书市场的形势也不可能一直那么好。他和赵卫星一人出五十万,合伙买下一批线装书。恰好赶上古籍行情掉头向下,两个人全给套住了。赵卫星无所谓,人家家大业大,篮子里有的是鸡蛋,不差这一枚。刘旭就不行了,资金一下子周转不灵了。他想了很多办法,还是收效甚微。他跟赵卫星商量,要狠心割肉。老赵不同意。因为之前就说好的,要卖,必须两个人一致同意才行。实在没办法,刘旭只好把他那一份,低价转让给赵卫星。这一来一去,赔了不少不说,最关键的是,自信心严重受挫。他对开书店慢慢也有点心灰意冷,意兴阑珊了。
    
    为了节约开支,他把冀县的小孩给辞了,改让媳妇看店。反正李园园也没班上。他呢,以前整天在外面飘着,东跑西颠的,各大市场,熟人家里,中国书店……现在去他店里,总能遇见他,一般都在看小说,或者在呜呜地吹那只箫。
    
    5
    
    他跟我说起林彩自杀的事,就是在那段没精打采的日子里。
    
    一个星期四,他打电话约我晚上吃饭。通常他约吃饭都会提前半天或一天。那天反常,他是快到饭点儿才打的招呼。电话里的声音像那个钟点的天色一样低沉:“你晚上有事吗?”
    
    “没事啊。什么情况?”
    
    “你开车来一趟吧,有点事想跟你聊。”
     
    我还以为是书店生意上的事。
    
    当时是夏天,我们在饭馆外面找了张桌子,要了花生毛豆、烤羊腿、北冰洋汽水,还有一大碗疙瘩汤。刘旭一边剥着盐水花生,一边讲这段狗血故事。我就坐那儿听着,整个他叙述的过程中,我基本没插过嘴。
    
    他先提醒我:“你别告诉别人啊。”
    
    我点头答应:“我你还不放心吗?”(请注意,永远也不要相信这种话,我现在就在充当无底线、无节操的反面典型)
    
    他说林彩嫁的那个军官,是个上尉还是少校。长得浓眉大眼,挺精神的(刘旭见过照片)。但没想到,是个同性恋。这军官对林彩一点兴趣没有,天天晚上不着家。林彩一开始还不明就里,后来才醒悟过来,那人纯粹拿她当个幌子。她提出离婚,但军官坚决不同意。
    
    刘旭说军婚跟一般的婚姻不一样,军人一方要是不同意离,你就离不了。就这么前前后后折腾了一年多,林彩失眠、内分泌失调、抑郁、日渐消瘦,整个人快崩溃了。有一阵子她突然手机关机了,一关关好几个月。刘旭联系不到她,也不知道她怎么了。问她父母,她父母也不肯说。刘旭满世界找,给她qq留言,发email,甚至请了公安局的朋友帮忙。最后他接到林彩父母从医院打来的电话,说林彩割腕自杀未遂,他才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那个军官听说林彩自杀了,终于同意谈判。他说离婚可以,但要五十万的赔偿金。经过多次交涉,为了给彼此保全面子,她爹妈一跺脚把钱掏了,这事才算完。
    
    这天晚上很热,刘旭好像北冰洋汽水总也喝不够,要了一瓶又一瓶。他说这种汽水他很多年没尝过了,甜甜的童年感觉,很解渴。他在蓝旗营土生土长。他小时候最喜欢听冰镇汽水倒在玻璃杯里发出的咝咝声音。
    
    林彩的名字一次次出现在刘旭的叙述里,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多。我觉得,“林”、“蓉”这两个音节从他嘴里发出来,就好像两颗白珍珠轻轻滑过一匹黑丝绸。那过时的甜味,就和北冰洋汽水一模一样。
    
    刘旭说他总是能看见刀片划过林彩雪白的手腕,看见她失去血色的嘴唇。他说:“我到医院去,她躺在病床上对我说,想离开,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当时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如果你惦记一个人时间太长了,她说的每句话就好像是从你嗓子眼里发出来的。”
    
    他说:“林彩只是太想找个男人来依靠,和所有女人一样。”从此展开,他完整地回顾了他们之间二十年的交往史。他试图把一本散了页的书,按照页码重新排好。书里是一座充满细节的记忆森林,也许他想从中找到一条清晰的来时小径,可当他的叙述沉入其中,我多次听到一棵棵爱情树木为了推开他而发出的低沉吼声。
    
    “那林彩今后有什么打算?”我问他。
    
    他说:“不知道,看吧。”
    
    他的眼睛望着马路对面那家美发店刚刚亮起的三色灯箱。红白蓝三种颜色像河水一样不停歇地盘旋向上,令人眩晕。旁边一家鑫尊地产的门口,一个父亲带着小女孩在吹肥皂泡。
    
    刘旭的胃口一向不错,但那只烤羊腿真的很大。羊油一直冒着烟从铁架子上往下滴,我们到最后还是没吃光。饭馆里越来越吵闹,羊肉串、烤鸡翅、燕京纯生……你无法想象,人们在一天之中积攒了多少鸡零狗碎要在这里消磨掉。从视线里经过的汽车已经纷纷打开头灯。南风吹开了所有的车窗。车灯前后辉映,连成一片,像清亮的红葡萄酒倒进夜色。
    
    刘旭从桌上拿起手机说走吧。我们站起身,远处的楼房消失不见,夏天结束了。
    
    6
    
    冬天来的时候,刘旭决定把励知书店关掉。
    
    一到季节变换,人们就总喜欢做点让自己吃惊的事情。
    
    他说林彩一直没有好好工作过,现在觉得该自食其力,干点什么了,就琢磨开个火锅店。
    
    不用说,刘旭要入股,还得出力。他说:“这种时候,我不能不帮她。”
    
    我能理解。我问他入股的钱从哪来。他说还有点积蓄,加上卖掉一点值钱的书,车也可以折些钱。
    
    我知道他其实并没有多少值钱的书。我提醒他:“你要想清楚。林彩从来没做过生意。饭馆这一行你们谁也不熟悉。失败的可能性要远远大于成功。”
    
    他说他想过,所以才决定关掉书店,一心不能二用。
    
    我问他:“征求过你老婆的意见吗?”
    
    “她一开始激烈反对,跟疯了一样。后来闹累了,闹不动了,说你爱干嘛干嘛吧。”
    
    我同情李园园,但我跟她不熟。人经常并没有什么是非可言,就看你站在谁的立场上。
    
    刘旭决定了的事情,是无法改变的。我只说了句:“你自己掂量,赔得起就行。”其实我明白,就算赔不起,他也还是会去做的。他内心深处一直隐约埋藏着一个愿望,就是无论如何,要和林彩保持某种联系。如果能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一起做点什么,那简直求之不得。所以与其说他在帮助林彩,倒不如说他在给自己圆梦。
    
    书店关掉之后,见面的机会就少了。他一直东奔西走张罗开张的事,执照、卫生许可证、租房、装修、雇人。偶尔打个电话,有些杂事他会征求一下我的意见。我也不懂,就凭直觉胡说一通。不过我还是找了两个开过饭馆的朋友给他讲了讲其中的经营之道。他听得郑重,拿个小本边听边记,比自己开书店还要上心。
    
    刘旭的老婆不再吵闹了。但她开始拒绝做饭、拒绝擦地、拒绝叠被子。她甚至在微博和微信上取消了对刘旭的关注。
    
    她重新和以前要好的几个姐们联系,约她们吃饭、逛街、泡温泉。针对刘旭的劣迹,闺蜜们七嘴八舌地献计献策。
    
    脾气火爆的珊珊说:“园园,男人都是这么冷酷自私的。跟他离,怕什么!”
    
    兰兰是剩女,却喜欢在任何两性问题上充当顾问(她的微信昵称是“号码百事通”),她老谋深算地说:“园园啊,你得有点策略,必须把家里的财产牢牢抓在手里。”
    
    最后发言的是小洁,她跟李园园最要好,也正面临着婚姻危机,她是这么说的:“还是看你到底想要什么吧。如果你还想跟他过,就要学会忍。男人是吃软不吃硬的。你得跟他慢慢磨,打持久战。”
    
    李园园低垂着眼睛认真听着,不说话。
    
    她有自己的主意。
    
    两人进入冷战期以后,她发展出一个新的业余爱好——训练赵忠祥说话。这只长着红黄蓝三色羽毛的金刚鹦鹉除了是破坏专家,还是语言专家。在李园园不计成本的栖霞红富士和新疆阿克苏核桃的轮番刺激下,训练很快见了成效。每天早上,睡梦中的刘旭都会被赵忠祥喋喋不休的叫喊声惊醒。体力充沛的美洲闹钟站在电脑显示器上没完没了地示威“林彩坏!林彩坏!林彩坏!”每个“坏”字后面空一拍。刘旭吃过早点,背上包要出门上班的时候,它又扑棱棱飞到大衣柜上拉响警笛般地高呼“滚吧!滚吧!滚吧!”它挺着高高的胸脯对刘旭怒目而视。它为自己能在这个家庭里充当威严的法官而感到自豪。赵忠祥明目张胆的人身攻击使刘旭忍无可忍,他向老婆提出了抗议。李园园正在打魔兽,她头也不抬地说:“人家是自学成才。我可没教。”
    
    刘旭筹钱要靠卖书、卖车。好一点的书都处理掉了。他没有什么线装书,所谓好一点的,也就是些五六十年代的画册,还有一部《北京荣宝斋新记诗笺谱》稍微值点钱。
    
    有个周六早晨我在潘家园遇到书贩王建,他是游商,四川绵阳人。他告诉我,刘旭把苏曼殊也卖了。我一听就急了,立刻打电话过去质问刘旭:“既然要卖,为什么不卖给我?”刘旭沉默了一下,反问道:“你说,我找你要多少钱合适吧?”我哑口无言,我明白他的意思。我问他有没有扫描一下,留个资料。他没好气地说:“卖都卖了,还留个图片干什么。”我好像看到他在电话那头翻了一下白眼。我叹了口气:“可惜了。”
    
    还真是有点可惜。不过经过这件事情以后,我对收藏品的占有欲确实下降了。心态更平和,更懂得要来去随缘,这还得感谢刘旭。王建还告诉我,苏曼殊流落到了赵卫星手里,换了五万块钱。后来我在一家拍卖公司的图录上又看到这件东西,但价钱已经不是我能问津的了。
    
    苏曼殊卖掉了,斋号他也不好意思挂了。他骑车把那幅装了镜框的字运到我家,他说:“明信片你没得着,这个字写得不寒碜,送你吧,留个纪念。”我说:“好,我替你收着。”我踩着梯子,把镜框平躺着放到书架顶上,再盖上张报纸。现在,不知道它已经积了多厚的一层灰。
    
    说白了,我只是觉得,他做这一切不值得。为了一个完全不爱你的人,为了一个注定要失败的生意。
    
    我对开饭馆完全没兴趣。我知道这个活儿不好干,要操心的事儿多,很累。我又不爱吃火锅,嫌每次吃完以后那一身洗不掉的味儿。所以他的店我很少去。
    
    我家对面有个中等规模的麻辣香锅。每天晚饭前,都有几十个服务员在饭馆门外整整齐齐排好队,由值班经理训话。这些正当最好年龄的年轻人穿着制服、戴着工作帽,像水豆腐一样,被码在一起,跑圈、做操、唱歌、拍巴掌、喊愚蠢的口号。在路人好奇和嘲弄的目光中,完成一场集体洗礼。在这种带有浓重帮会色彩的仪式中,人变成了最没有价值的东西。人的个体是不被承认,得不到尊重的。你所要做的,就是清空自我,老老实实地走进一种秩序,成为流水线上一个光荣的环节。我不喜欢这种秩序,也就不喜欢这个行业。我想,刘旭也不会喜欢。
    
    我相信,有一天他会找到我,告诉我火锅店做不下去了。而且这一天不会太远。
    
    7
    
    如我所料。自从开业,火锅店的生意就没好过,每个月都在赔钱。一到饭点儿,一百多平米的店堂里总是只有稀稀落落的两三桌客人,安静得让人心慌。没精打采的服务员抬头望着天花板或是低头看着手指甲,想着该发的工资或者昨天夜里微信上刚加的小帅哥。越是冷清的饭馆,路人就越是不敢进来。各种各样的方法他们都试过了:所有人都到十字路口和附近的居民楼里发小广告、增加家常菜、增加烧烤、增加自制滋补锅底、啤酒和酸梅汤免费畅饮、打折酬宾、送代金券……换来的只有赔得更多。谁也找不出问题所在,最后只能归结为风水不好。
    
    林彩是大股东,她的脸色越发难看。一到发工资,她就想方设法从中克扣。刘旭劝她:“这些小孩来北京打工不容易,这么点钱就不要为难他们了。”林彩白他一眼:“你有钱你给!”大堂经理魏小月的父母从外地来京,她想请假去接站,林彩不批。刘旭把林彩拉到里间小声说:“让小月去吧,难得一次,人之常情。”林彩冷笑一声:“咱们这儿正缺个工会,我看你当工会主席挺合适。”
    
    他们几乎在所有的问题上意见都不一致。刘旭告诉我,没想到两个人的价值观如此不同。不过他还是尽量尊重林彩的意见。
    
    唯一让他感到高兴的是,他几乎每天都能见到林彩。
    
    中秋节的晚上,关了店门之后,他送林彩回家。这天北京重度雾霾,天上无星无月。到了楼下,林彩说东西有点多,你帮我拎上去吧。刘旭说好。进了门,林彩指了指沙发,说你坐吧。她进厨房给刘旭泡了杯普洱,又拿出一盒广式蛋黄白莲蓉月饼。现在的月饼太甜,两个人都只吃了小小的一角。林彩把电视打开,调到一个笑声不断的综艺节目,他们一起看了一会儿,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几句。屋里拉着纱帘,灯光有点昏暗,普洱茶的热气旋转着向上升腾,刘旭瞥了一眼林彩的侧脸。沙发旁那只鱼缸里闪出的淡蓝色波纹在她脸上变幻出一部晦涩难解的电影。她暖黄色的鼻子依然挺拔,但眼角已经有了明显的皱纹,脖子也不再光洁无暇如汉白玉,这让人心头一凛。但过去的许多回忆却突然在空气里摇摇晃晃地发出芽来。它们蔓延的速度惊人,很快就把房间挤得透不过气来。刘旭心跳加速,他不由自主,伸出手去握住了林彩的手。
    
    那天很暖和,林彩的手却是冰凉的,如同冬天的树枝。
    
    这次林彩没有把手抽出去。她的手没反应——既没拒绝,也没有迎合。好像手上的神经末梢都正处于休眠状态。她甚至没把视线从电视屏幕上移开。她只是冷淡地说了一句:“你可得想好啊。”
    
    像是一个疲惫的医生对病人发出的警告。刘旭的手僵在那里,他迟疑了几秒钟,松开了。那只被松开的手如同按部就班的钟摆,毫无生气地耷拉下来,好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刘旭突然觉得自己很恶心。
    
    冬天又来了。树木掉光了头发。按说这是吃火锅的好季节,可是火锅店的生意依然没有起色。隔壁的那家福昌肥牛倒是红红火火。来吃饭的顾客有时候还要排队领号。刘旭好几次站在门口,望着肥牛店里的灯光发呆。他觉得自己是一条燕儿鱼,每天都在铜火锅咕嘟咕嘟冒着泡的底汤里游泳,游得快没力气了。风吹过来,他发现自己的身体靠在一棵瘦弱的柳树上。他有点想念他的旧书店生涯,他的苏曼殊,还有那只对他总是没好气的大鹦鹉。
    
    他给我发过一条短信。他说:“我在坚持,但不知道能坚持到什么时候。”
    
    这样的日子一天天过去,消磨着所有人的耐心。
    
    元旦后的一个上午,林彩到得有点晚。走过店堂的时候,她看到凳子还倒扣在桌面上,很多该做的准备工作还没做好。在里间换好衣服,她想把刘旭叫来质问一下。喊了好几声没人答应。
    
    服务员小萍刚好经过,她就问小萍:“刘旭呢?“
    
    “刘哥去税务局办事了。”
    
    “哦,那你把魏小月给我叫来。”
    
    “魏姐走了。”
    
    “走了?去哪了?”
    
    小萍站在那儿,低着头不言语。
    
    “没事,你说话,我还能把你吃了?”林彩的声调抬高了。
    
    “恩,好像是到隔壁的福昌肥牛上班了。”
    
    林彩一愣:“哦。”她推开小萍,大步就往外走。
    
    福昌肥牛已经有客人在吃饭了。林彩驾驶着双腿一阵风地闯进去,一脚就踹向靠门的第一张桌子。叮了咣啷!桌上的瓷杯子瓷碟子牙签筒撒了一地。“把你们老板叫来!”
    
    老板没来。过来几个不知所措的服务员。其中一个穿套装的大概是领班:“林姐,有话慢慢说,别砸东西啊。”吃饭的客人都把筷子停下,扭过头来,他们的脸上都露出兴趣盎然的神情。午饭额外添了道免费菜,谁会不高兴呢。
    
    “让我别砸东西是吧。好!欺负到老娘头上来了!”林彩势不可挡,如龙入江海,自分水路。她发疯似地把一个又一个桌子上的碗碟扫落到地上。瓷器清脆的破碎声、七嘴八舌的人声、排风扇叶片狂热的转动声还有她尖利的女高音混响在一起,福昌肥牛顿时乱作一团。有想拉住林彩的,有往里间跑去叫人的,有打电话报警的。林彩火锅店的服务员也都来了,她们挤在门口朝里面看,谁也不敢上前。
    
    这时候,刘旭刚从税务局回来。他知道出事了。挤在门口的服务员自动闪出一条窄道。他快步走进来,一把抓住林彩的一只手。他努力想表现得强势,但他的语气却软弱无力,听上去只是在发出无奈的恳求。“林彩,你别这样好吗?”
    
    “你给我放开!”林彩双目圆睁,杀气腾腾,像一只即将爆炸的煤气钢瓶,一头被利剑刺中的斗牛,一只疯狂转动的货车轮胎。
    
    “你这么闹,咱们生意还怎么做?”刘旭没松手,他试图讲些道理。但同时,他觉得空气里有种莫名的东西在急速膨胀,这让他感到有点害怕。
    
    他正在思考那急速膨胀的到底是什么,林彩用尽全力抡出的这记耳光已拍马杀到:“滚!你他妈给我滚!你还好意思提生意!”
    
    这个五官变形的女人用力过猛。她的金属表带崩开,刮破了刘旭的嘴唇。
    
    刘旭身体的每一个毛细血管都在破碎。
    
    福昌肥牛里狂野的音乐冲上最高潮。
    
    然后是休止符。
    
    刘旭蒙了。世界突然变得安静无声。刘旭想,也许是因为林彩的叫喊声突破了两万赫兹,那是人耳能分辨的极限。
    
    什么都没有了。刘旭觉得某种东西离开了自己,如同水分离开了根茎,目光离开了盲人,如同精力离开了暮年的身体。他曾经熟悉的那个人哪去了?大红紧身裤、白球鞋、王靖雯的执迷不悔。也许他从来就没有认识过她。那个人不存在了,他自己的生活也就被剥夺了。
    
    后来的几个月里,刘旭的眼前多次出现那只逼近的手掌,以及手掌后面涨得通红的失焦的脸。悄无声息。
    
    第二天下起了雪。中年人刘旭梦见自己在一个黑暗的山洞里迷路了,一头食肉恐龙缓慢地靠了过来。金刚鹦鹉也做梦了。它梦见自己成了一名口齿伶俐的播音员,以说话为职业,像电视里一样一身正气,不容置疑。赵忠祥还沉浸在美梦里,刘旭已经醒了。他起来喝了一大杯开水,拉开窗帘看了看外面。他看见远处楼群的天台正呼出大片的白汽。他把鼻子贴在玻璃上,可是闻不到雪花的味道。他抽出张白纸,坐在电脑桌前。他坐了很久。他想起来,开火锅店这一整年,林彩一共给过他五百块钱工资。在这个时候想到钱,刘旭羞愧不已。
    
    李园园起床了,她照例自己吃自己的,热杯牛奶,烤两片面包,故意把动静弄得大大的。
    
    电脑旁边有本《霍乱时期的爱情》,刘旭拿起来翻了几页,发现这是本毫无用处的书,而且作者总是在说谎。请问,书真的能慰藉人心吗?
    
    他望了望靠墙的一大排书架,还有从励知书店运回来,一直堆在地上打着捆的滞销书。这些书被捆绑着,被囚禁着。刘旭想,它们是不会快乐的。与其被锁在玻璃门里,它们更愿意住在人的思想里。他不得不承认,一年来,他和书之间的交流近乎为零,彼此之间的感情变淡了。他惊讶于自己的薄情寡义。
    
    他把刚才写好的那张纸对折了一下,夹在马尔克斯的书里。
    
    在门口穿鞋的时候,不得不回到现实的赵忠祥板着脸,不耐烦地催促他:“滚吧!滚吧!滚吧!”刘旭抱歉地朝它拱了拱手:“这就滚,这就滚。”
    
    他看见自己正走向林彩家的小区。雪开始在鸟的翅膀上融化,一只流浪猫穿过冻伤的马路,一顶深灰色的呢帽不知被谁遗失在灌木旁。他的皮鞋像陷入泥沼的舢板,而他的外套如同一袋过期的水泥。
    
    林彩从单元门里走出来,黑羽绒服,花睡裤。
    
    “这个给你。” 刘旭把写了一早上的那张纸递过去。
    
    “什么东西?”林彩没接。
    
    “一年来我做过的事情。”刘旭尽力使自己看上去平心静气。“不是找你要钱,是要告诉你我付出了多少。”
    
    “你可真逗!”林彩把双臂抱在胸前,她的冷笑短而急。“你怎么不算算,因为你,我赔掉多少?”。
    
    她一下子把刘旭问住了。两个全身披挂盔甲的人对峙在寒风里。这张脸怎么会变得这么陌生。互相沟通的最后一颗火星熄灭了。扬起的灰烬把人们隔开。
    
    刘旭平静下来。就像天黑之前,一切的光亮都要卷起铺盖,他知道自己也该走了。谈话无法再继续下去。我们都活在这可怜的人间。最好把悲伤捣碎,溶解在失望里,再一口喝下去。现在他应该学习的是珍惜自己。他把那张纸放进包里的时候,注意到自己的手竟然有点发抖。他对林彩说,行吧,你保重。
    
    回家路上,他给我打了个电话,说想重新把书店开起来。我说你终于醒悟了。我问他要不要见面聊聊。他说不用了,一会儿准备到菜市场买点菜,给老婆做顿晚饭。我知道,这是人们寻求心理安慰的一种方式。
    
    在路边,他看到一个穿白大褂的中年妇女摆了个理发摊子。问了一下价格,五块。他决定在这冰天雪地里剪个头。“天真冷啊,”女理发师殷勤地帮他把围布系上,从工具箱里拿出梳子和剪刀,笑着跟他搭话“你是附近的装修工人?”
    
    理完发,他摸摸头皮,一阵清冽传遍全身。然后他突然感到肚子有点饿,就在附近找了家面馆。他脱下外套挂在椅背上,要了一斤酱牛肉。在热汤面里撒上香菜和韭菜花,又倒进一点点醋。他把眼镜摘下来放在桌上。低头吃面的时候,热汽腾上来,给眼窝、睫毛、鼻子尖蒸着桑拿。一时之间,脸上的毛孔全都开出花来。那变得湿润、敏感的皮肤使人产生一种时光倒流的错觉。好像世界的现实是经过层层过滤才进入身体的。中间他还接了个电话。一个外地口音的女声问,刘先生,您需要银行贷款吗?刘旭没说话,直接挂断,把手机关上。他不生气。填饱了肚皮,他放下筷子,擦了擦汗,又正了正皮带。他没走,他就坐在那里,认认真真欣赏了好半天此起彼伏的呼噜呼噜的吃面声。那是天然的多声部轮唱,如马如龙,如泣如诉,他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好的音乐。
    
    
作者:傻子哥哥 提交日期:2013-12-30 14:35:52
    沙发
作者:艾殊仁 提交日期:2013-12-30 14:35:59
    沙发,难得。
作者:艾殊仁 提交日期:2013-12-30 14:36:39
    慢了七秒就剩板凳了:(
    
    
作者:洪宣宝屁 提交日期:2013-12-30 14:44:56
    由衷地说一声:高卧的文笔,真他妈好!
作者:散木 提交日期:2013-12-30 14:57:07
    这个,再多几篇,可以出合集了。。。
作者:三十年代 提交日期:2013-12-30 15:03:18
    才看到,看到古怪的名字,没点开
作者:艾殊仁 提交日期:2013-12-30 15:03:20
    看来再练上二十年文笔都到不高卧三分之一。死心了,做个单纯的高粉也不错。
作者:火山岩 提交日期:2013-12-30 15:08:54
    细读
作者:悠小鱼 提交日期:2013-12-30 15:10:18
    每次看到高卧东山的文字,都有一种冲动。
    写写我经历的那些人,那些事。
    却总是没有下笔开写。
    
    今年认识了一个叫 若水 的人。可以写写。
作者:方夜语 提交日期:2013-12-30 15:21:04
    在藏书者眼中,书摆脱了阅读属性的禁锢,而获得完全独立的身份。书不再仅仅因为可被阅读才具有价值。它本身,它的形态,它的存在即是一种价值。这是对书的潜能的一种深度挖掘。
作者:方夜语 提交日期:2013-12-30 15:21:24
    等着高卧的下一本书了
作者:结草 提交日期:2013-12-30 15:34:32
    《霍乱时期的爱情》出现的还挺合适的。
作者:清风侠 提交日期:2013-12-30 15:38:55
    好小说!
作者:风林火山 提交日期:2013-12-30 16:16:56
    2013看到的最好的文字。没有之一。
作者:大飞 提交日期:2013-12-30 16:24:13
    赞!
作者:醉月飞觞 提交日期:2013-12-30 16:35:50
    细细读了一遍......
作者:乡关何处 提交日期:2013-12-30 16:58:02
    不知是真事还是虚构,但很有些契诃夫小说的味道。
作者:愚平 提交日期:2013-12-30 17:12:48
    世间不如意常八九
作者:小楼一夜乱翻书 提交日期:2013-12-30 17:16:20
    酸酸的荔枝
作者:哈德门 提交日期:2013-12-30 17:33:16
    这玩意应该存手机里,用阅读器读,肯定好。在书局看完了,太费神
作者:之乎 提交日期:2013-12-30 19:27:23
    提点书评人的看法:
    
    1,高卧吐沫星子横飞的这位刘旭,我一如许川一样没见过,所以只能横飞说什么我就听什么。
    2,刘旭的两次理发,使我想起姜文在《北京人在紐约》里的一句话,也是企图以换发换来好运“整个一个干糙活的脑袋!”
    3,有的地方,描写过度,余味不足,这点有些像脉望先生。
    4,刘旭的两个女人,都不是传统的贤妻良母。
    5,林彩千挑百选,选个同性恋,点真背;同性恋也就罢了,还是个人民解放军;解放军也就罢了,还搭进50个。这点真不是一般的背。要不怎么刘旭刚有点想法,刘彩马上说“你可得想好啊!”
作者:1973年 提交日期:2013-12-30 19:48:08
    好看,非常好看! 那结尾特厚实,有质感。
作者:天地一沙鸥 提交日期:2013-12-30 23:40:53
    好,写得好!
    
作者:毕明月523 提交日期:2013-12-31 00:02:02
    来看。
作者:三生石 提交日期:2013-12-31 07:42:46
    真好!
作者:diamonds 提交日期:2013-12-31 08:57:01
    看了好几遍,有点围城的味道
作者:傻子哥哥 提交日期:2013-12-31 09:25:16
    昨天没功夫看。。。这才看完。。。哈哈哈。。。。好。。。。
作者:木兔 提交日期:2013-12-31 10:06:32
    初恋的故事。。。有味道。。。
作者:淘书人 提交日期:2013-12-31 10:15:54
    赞一个。。。。。。。。。。。
作者:kacino 提交日期:2013-12-31 10:39:38
    我是高老的脑残粉!
作者:caifeng 提交日期:2013-12-31 10:59:14
    写的真耐读!
作者:别问 提交日期:2013-12-31 12:24:16
    非常精彩,看的我泪眼婆娑的,真恨
作者:三十年代 提交日期:2013-12-31 12:39:20
    看完了,再感慨一下。
作者:纷纷 提交日期:2013-12-31 12:42:23
    好 不输余华
作者:shaohai 提交日期:2013-12-31 21:00:21
    赞!
作者:铁生 提交日期:2014-01-01 01:18:45
    布鲁斯 啥意思没看明白
作者:大银鱼 提交日期:2014-01-01 02:04:36
    真好,细读一遍。真爱真祸害人。
作者:ratty 提交日期:2014-01-01 10:54:39
    布鲁斯 啥意思没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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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ues,蓝调,可百度一下即知其意。
作者:一剑走江湖 提交日期:2014-01-01 14:53:47
    荔枝是青色的,从来就没有成熟过。
    爱情是蓝调的,读来很忧伤。
    写得很不错
作者:阳自东来 提交日期:2014-01-01 15:14:19
    胡同的影子不少,特别书局开店一段。
作者:斜阳晓醉 提交日期:2014-01-01 15:44:35
    真好。
作者:雪国 提交日期:2014-01-01 16:06:20
    写的不错,理想的女人是想象的。
作者:老风 提交日期:2014-01-01 18:25:26
    真好!
    清寒入骨。
作者:苇子 提交日期:2014-01-02 13:19:14
    好!男人心中的初恋被现实击得粉碎。
    
    一声叹息
作者:苇子 提交日期:2014-01-02 13:29:01
    巧了,刚看完高卧的文章,接着审读上午没看完的书稿,印入眼帘的是“西区布鲁斯”和“甘蓝布鲁斯”(savoy blues)
作者:书迷小龙 提交日期:2014-01-02 16:59:51
    读完三老板的日记,见提到这篇长文没有细细读完,便过了看看。过瘾!!!真爱真的死了?让人感慨万千。后续还有吗?期待!
作者:shaohai 提交日期:2014-01-02 22:00:41
    有点张爱玲的影子,《金锁记》?不知道对不对。
作者:宋银羽 提交日期:2014-01-07 19:48:44
    十几年,再回头一看,女神早已跌落风尘,然后再过十几年,大半辈子也就过去了,高卧东山,不觉就近黄昏,人生中间能抓住什么、抓不住什么,真说不清楚
    此文颇合我眼下的年龄状况,虽不似主人公油锅里走一遭,但也能感受到那份煎熬,祝愿刘旭兄历波渡劫,重回坦途
作者:书就是空 提交日期:2014-01-09 15:55:32
    刘旭是个好书贩..
作者:书就是空 提交日期:2014-01-09 15:56:28
    高卧文章里的书贩基本都是奸商....刘旭不一样..
作者:梦里书香 提交日期:2014-01-10 11:14:24
    高卧这篇写得真好。有更多的料,有更多的情。看得我半晌无言。好像身体里何处被捅了一刀,还未觉得痛,先感到血大量流走的空。。。。。。。
    刘旭是《在酒楼上》那只飞走又飞回原处的蜂子或者蝇子,一圈;一小圈,一大圈。再飞回原地已是中年。还能飞的更远点吗?没人知道。
    坚守不住青春和爱情,那就坚守最初的理想吧。书店里至少放得下一个好人的希望。
作者:薛士东 提交日期:2014-01-12 22:02:19
    笔法老到,不得不赞。
作者:馨馨张 提交日期:2014-01-13 16:13:45
    出神入化,高卧的落笔已带有魔鬼的力量了~太赞了~~~
作者:comdex 提交日期:2014-01-14 16:13:02
    我记得前几年有人说过高卧还是学理工的、是吗,
作者:comdex 提交日期:2014-01-14 16:26:35
    还有个叫荆时光的、文章也很好,
作者:qqian00 提交日期:2014-01-14 22:04:48
    还是飘飘写得好啊。。。
作者:贼胖胖君 提交日期:2014-01-15 09:59:29
    2014年看到的第一篇美文,真幸福
作者:candle72 提交日期:2014-01-15 13:24:33
    实在写得好!
作者:之乎 提交日期:2014-11-25 16:48:43
    晓维称:“励知书局重新开张了。没错儿,还是刘旭的店。”我没去过励知书局,也不认识刘旭。我前面说“书贩情爱史”就是指刘旭这篇(全书最长的一篇一万九千字)。我是不读小说的,可晓维将刘旭写成了一个“至死靡她”的情种,外面挂着书贩的招牌,我一不小心读了。错进错读也就罢了,读了居然很受感动,这就怪了。刘旭追求林彩,追成那么个结果,其中的情节我周围的亲友邻里也有挨边的,加之晓维添枝加叶,就算是虚构,也是虚构中的极品。
    “刘旭心跳加速,他不由自主,伸出手去握住了林彩的手。
    那天很暖和,林彩的手却是冰凉的,如同冬天的树枝。
    这次林彩没有把手抽出去。她的手没反应——既没拒绝,也没有迎合。好像手上的神经末梢都正处于休眠状态。她甚至没把视线从电视屏幕上移开。她只是冷淡地说了一句:“你可得想好啊。”
    
    就是因为最后这句“你可得想好啊。”我完全相信这段属于书贩的爱情无比真实。同时相信我如果来写这段,会变成这样。
    刘旭心跳加快,他握住林彩的手。这次林彩没有抽回手,仿佛刘旭握的不是她的手,她盯着电视,冷冷地说:“你可得想好啊。”
    
作者:力为 提交日期:2014-11-25 17:45:27
    刘旭的爱情故事在很多人身上都发生过,只是人物、地点、情节略有不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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