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e
提交日期:2013-10-31 10: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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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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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le
提交日期:2013-10-31 10: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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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公生十歲立,立十二年卒,葬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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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公寿命2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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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三生石
提交日期:2013-10-31 10: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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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旧版的准确,出子母亲没写明说不定是文本有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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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le
提交日期:2013-10-31 10: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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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子生五歲立,立六年卒。三父等乃復立故太子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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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子生时,宁公1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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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三生石
提交日期:2013-10-31 10: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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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三生石 提交日期:2013-10-31 10:53:09
感觉旧版的准确,出子母亲没写明说不定是文本有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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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公和德公同母(鲁姬子),出子是另一个人所生,所以分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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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冰爽茶
提交日期:2013-10-31 10: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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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子三人:长男武公为太子,武公弟德公,(与武公)同母;鲁姬子生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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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le
提交日期:2013-10-31 11: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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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武公卒,葬雍平陽。初以人從死,從死者六十六人。有子一人,名曰白,白不立,封平陽。立其弟德公。
德公元年,初居雍城大鄭宮。以犧三百牢祠鄜畤。卜居雍。後子孫飲馬於河。梁伯、芮伯來朝。二年,初伏,以狗御蠱。德公生三十三歲而立,立二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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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子在位6年,武公在位20年,33-20-6=7。德公比出子大一岁。生时宁公1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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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le
提交日期:2013-10-31 1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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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考虑中间两次改元,未必都到年尾。德公年纪在6-7岁之间,不大可能与出子同母。
估计是旧注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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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le
提交日期:2013-10-31 11: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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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点不知是否注明依据。如无依据,其实是增加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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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楼侦探
提交日期:2013-10-31 11: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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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点是很难的。现在那国家基金的家伙是做不好这件事情的。这个得私家才能做好。
宁公生十岁立,立十二年卒,葬西山。生子三人:长男武公为太子;武公弟:德公,同母鲁姬子生、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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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楼侦探
提交日期:2013-10-31 11: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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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公生十岁立,立十二年卒,葬西山。生子三人:长男武公为太子;武公弟:德公(同母鲁姬子生)、出子。
这样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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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楼侦探
提交日期:2013-10-31 11: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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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公生十岁立,立十二年卒,葬西山。生子三人:长男武公(为太子)、武公弟德公(同母鲁姬子生)、出子。
精益求精。
从出子首先被立的情况看,出子是嫡子。武公和德公应该都是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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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yl
提交日期:2013-10-31 12: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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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太子”、“同母鲁姬子生”都是原文,怎么能用括弧隐去呢?
西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武公是太子,已经明确王位由他继承。却被一干乱臣破坏,拥立出子,酿成内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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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荑杨
提交日期:2013-10-31 12: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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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本没有标点,侦探的意思不是用括弧隐去,而是使看得明白些;
他的意思可能是“生子三人”后面的主题是三个人名:长男武公、武公弟德公、出子;而同时用“为太子”、“同母鲁姬子生”来修饰武公和德公,至于出子,则没有修饰说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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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楼侦探
提交日期:2013-10-31 12: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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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号是说明文字,不等于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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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荑杨
提交日期:2013-10-31 12: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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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仁见智吧,把“同母”理解成“和母亲”还是“同一个母亲”呢?
把“鲁姬子生出子”的“生”,断句归到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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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楼侦探
提交日期:2013-10-31 13: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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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宪公有三个儿子:长子秦武公和次子秦德公都是鲁姬的儿子,此外王姬生少子秦出子。秦宪公去世后,大庶长弗忌、威垒和三父废太子秦武公,改立少子秦出子继位。
出子乃是周王的血脉,地位当然比鲁国公主的血脉高。
另外,当时的形势是:
前708年,少子秦出子出生。同年秋,秦国攻打芮国,由于轻视敌军而战败。冬,周桓王和秦国的军队一起包围魏城,俘虏了芮伯万。
前704年,攻灭荡氏。同年,秦宪公去世,葬于西山(今陕西省宝鸡市北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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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王复振,自然要立周的外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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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yl
提交日期:2013-10-31 20: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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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号是说明文字,不等于隐去。
————古人没有括弧,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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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yl
提交日期:2013-10-31 20: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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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宪公有三个儿子
____秦有宪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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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楼侦探
提交日期:2013-10-31 20: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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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别标点了,古人根本就没有这些标点符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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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yl
提交日期:2013-10-31 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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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姬生少子秦出子
——胡说八道,一点根据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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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yl
提交日期:2013-10-31 21: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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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别标点了,古人根本就没有这些标点符号啊。
——古人有句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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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楼侦探
提交日期:2013-10-31 21: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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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古人还有注呢,双行注呢,多了。
老liyl,你是有病了吧。这个史记又不是你写的,我评论一下,也没有碍着你吧。为什么你要把你开的帖子看作是你的?
没忍住。没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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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yl
提交日期:2013-10-31 21: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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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欢迎,但还是请言必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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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楼侦探
提交日期:2013-10-31 21: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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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一下google,用关键词秦出子,秦宪公是谁?都明白了。
还言必有据?如果google上的王姬错了,我的确跟着错了。呵呵
还有那些个什么句读啊,谁不懂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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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楼侦探
提交日期:2013-10-31 22: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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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公生十岁立,立十二年卒,葬西山。生子三人:长男武公为太子;武公弟德公,同母鲁姬子生;出子。宁公卒,大庶长、弗忌、威垒三父废太子而立出子为君。出子六年,三父等复共令人贼杀出子。出子生五岁立,立六年卒。三父等乃复立故太子武公。
公元武公元年,伐彭戏氏,至于华山下,居平阳封宫。三年,诛三父等而夷三族,以其杀出子也。
“弗忌”很多,如果也是官名的話,則三父是大庶长、弗忌、威垒,而不是有一個人叫三父。
“同母鲁姬子生出子”,如果魯姬不能稱為魯姬子,則“生”也可能是衍文。
此種標點,一個小地方就得考證多時,非私家盡力不可。公家交差,何必如此費力?也難如此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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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le
提交日期:2013-10-31 22: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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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公与王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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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楼侦探
提交日期:2013-11-01 09: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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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说明司马迁是多么不靠谱的一个历史学家啊,哈哈。比金庸好不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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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yl
提交日期:2013-11-01 10: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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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校订本《史记》不认可宁公当是宪公之误的研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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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长乐老
提交日期:2013-11-01 10: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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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新版标点不妥,先不说别的,至少一点该明白,你没有确切依据,标点不要破唐人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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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楼侦探
提交日期:2013-11-01 11: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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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离西周末年也有1300年之多。唐朝离汉朝也有800年的差距,如果是司马迁就错了,唐朝人如何能改正?
司马迁离西周末东周初也有550年左右的距离。错误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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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长乐老
提交日期:2013-11-01 11: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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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说说马迁到底哪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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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三生石
提交日期:2013-11-01 11: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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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长乐老 提交日期:2013-11-01 10:29:12
不管怎么说,新版标点不妥,先不说别的,至少一点该明白,你没有确切依据,标点不要破唐人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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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长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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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三生石
提交日期:2013-11-01 11: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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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le 提交日期:2013-10-31 22:38:33
宪公与王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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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e老贴的这篇文章中的观点,估计是文本有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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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楼侦探
提交日期:2013-11-01 11: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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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长乐老 提交日期:2013-11-01 11:21:56
侦探说说马迁到底哪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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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秦公和王姬的铭文看,武公是太子可能都是胡说八道的——秦朝后来是武公的后代而已,历史都是成功者书写的嘛。
秦公和王姬的铭文来看,有一点篡位的痕迹吗?没有。而且也不是三父让出子继位的,而是当时说话还非常管用的周王分封的,否则没有到继位,没有当过一天国君的什么公,何能称公呢?
可见,出子继位是名正言顺的。而且公元前700多年,秦还是一个小邦啊,因帮助周天子击退西戎而获得分封,宪公22岁就死了,其时出子才5岁,宪公与王姬结婚是什么时候呢?正是娶妻的正当年嘛,所以,王姬就是正妻嘛。武公的母亲就是袭人那样的压房丫头嘛。
而且宪公16、7岁与王姬结婚的时候,怎么可能会立武公这样的庶子为世子呢?出子出生后,就更不可能了。
所以,史记在记录出子继位的时候就是瞎掰的嘛。或者根据秦史料的瞎掰,或者就是根据其他诸侯国的记载瞎掰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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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aobaixing123
提交日期:2013-11-01 12: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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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苏辙读到的是神马本子,见《古史》。原文是这样的,“宁公生十岁立立十二年卒葬西山生子三人鲁姬生太子武公及德公庶子出子宁公卒大庶长弗忌威垒三父废太子而立出子出子生五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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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yl
提交日期:2013-11-01 12: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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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秦公、王姬铭文的解读,史学界也是众说纷纭,未有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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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yl
提交日期:2013-11-01 13: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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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三父是大庶长、弗忌、威垒,而不是有一個人叫三父。
——三父就是一个人的名字,《秦记》(不是《秦本纪》)作“叁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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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馬禪寺
提交日期:2013-11-01 14: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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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箋證》是這樣處理的:
寧公生十歲立,立十二年卒,葬西山。生子三人(1),長男武公為太子。武公弟德公,同母,魯姬子(2)。生出子(3)。
(1)生子三人:即武公、德公、出子。
(2)武公弟德公,同母,魯姬子:謂武公與德公同母,皆魯姬所生。
(3)生出子:“生”字前似有缺文。林劍鳴《秦史稿》據秦公鐘銘“公及王姬曰‘余小子’”,認為“出子”因為“王姬之子”,其說甚好。“生出子”句前似應增“王姬”二字讀。出子:《十二諸侯年表》作“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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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le
提交日期:2013-11-01 14: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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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寜公”为“憲公”之误,或一作憲公,新校本应出校。既有《史记》引《秦记》内证,又有秦公钟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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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长乐老
提交日期:2013-11-01 15: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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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老说的是,而且在这段所谓《秦纪》“宪公享国十二年,居西新邑。死,葬衙”下,小司马《索隐》特别还指出这个秦纪与秦本纪的区别:“本纪宪公徙居平阳,葬西山。”说明唐代小司马的写本时代看到的史记秦本纪里写的就是“宪公”。到了宋代某个刻本开始刻成了宁公,并被定形。所以e老说得完全有道理,只用《史记》本证,即便不改秦本纪字的话,至少应该出校说明,何况还有金文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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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长乐老
提交日期:2013-11-01 15: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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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有猿腾飞的潜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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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楼侦探
提交日期:2013-11-01 15: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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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长啊,咋就这么不开窍呢。
哈哈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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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yl
提交日期:2013-11-01 16: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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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记》记载的秦国的世系与《秦本纪》有重大差异,太史公不取,只作为附录放在《秦始皇本纪》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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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长乐老
提交日期:2013-11-01 16: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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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司马就是在列差异啊,其他差异他都列出了,比如一个“葬西山”、一个“葬衙”,独独这个宁公-宪公的重大差异他为啥视若无睹?甚至还说了“本纪宪公徙居平阳”这样的话?只能说明司马贞当时看见的写本秦本纪文本就作宪公。作宁公,是后来传抄刊刻之讹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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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石公
提交日期:2013-11-02 22: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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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长乐老 提交日期:2013-11-01 10:29:12
看来校订本《史记》不认可宁公当是宪公之误的研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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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審修訂本229頁“是爲寜公”後校勘記第十一,針對“寧”字,據秦公鐘、秦公鎛出了校,但正文没改字。修訂者應該注意到了“寧公”爲“憲公”之誤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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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石公
提交日期:2013-11-02 22: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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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看錯了,剛才那條“看来校订本《史记》不认可宁公当是宪公之误的研究结论。 ”應該是“作者:liyl 提交日期:2013-11-01 10:13:30”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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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yl
提交日期:2013-11-03 08: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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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者應該注意到了“寧公”爲“憲公”之誤的研究成果。
——修订者的观点是“疑当作宪公”,不是完全相信,所以不改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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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yl
提交日期:2013-11-03 0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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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贞当时看见的写本秦本纪文本就作宪公。作宁公,是后来传抄刊刻之讹误而已。
_____但张守节《正义》引用的《括地志》却作“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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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ajrc
提交日期:2013-11-05 17: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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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在话,要说拿在手里当小说看,就是这套史记最舒服。最近几天都在看,顺便休息下看手机太多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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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yl
提交日期:2013-11-05 22: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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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订新版《史记》要解决好两个层次的问题,才算是后来居上。
第一个层次是校正讹误、恢复原貌,如《秦本纪》末尾说“始皇帝五十一年而崩”,钱大昕指出“五”是“立”之误,秦王政二十六年始称皇帝,至三十七年而崩,计为十一年。中华旧版未改正,这次校订新版,从日本高山本《史记》找到作“立”的文本依据,才做了改正。
第二层次是对原貌的错误进行改正,即使正文不改正也要做出注解,这是对司马迁的错误进行纠正,需要对《史记》和先秦史、西汉史有精深的研究才行。《廉颇蔺相如列传》记载赵奢事迹:
秦伐韩,军于阏与。王召廉颇而问曰:“可救不?”对曰:“道远险狭,难救。”又召乐乘而问焉,乐乘对如廉颇言。又召问赵奢,奢对曰:“其道远险狭,譬之犹两鼠斗于穴中,将勇者胜。”王乃令赵奢将,救之。
其中“秦伐韩,军于阏与。”中华旧版、新版的标点都一样。但是《史记笺证》的编者韩兆琦先生曾著文认为,这一句当作“秦伐赵军于阏与。”中间不应当有逗号,阏与是秦军包围的城池,守城是的赵国军队。为什么是赵军,因为是阏与本来就是赵国的地方。紧接着的叙述可以证明这一点:
兵去邯郸三十里,而令军中曰:“有以军事谏者死。”秦军军武安西,秦军鼓噪勒兵,武安屋瓦尽振。军中候有一人言急救武安,赵奢立斩之。坚壁,留二十八日不行,复益增垒。秦间来入,赵奢善食而遣之。间以报秦将,秦将大喜曰:“夫去国三十里而军不行,乃增垒,阏与非赵地也。”
另外《秦本纪》记载秦昭王三十八年,“胡阳攻赵阏与,不能取”;《战国策》记载秦王令“胡阳伐赵,攻阏与”。《六国年表》周赧王四十五年的赵格中,黄善夫本、武英殿本、金陵局本原文均作“秦拔我阏与”。可见阏与分明属于赵国,只是司马迁在《史记》的不同篇章中记事有些混乱而已。
此类问题在《史记》中为数不少,鉴于《史记》的巨大影响力,如不能改正或指出来,会对读者造成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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