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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随想
作者:野溪 提交日期:2010-03-06 23:06:20
    对历史问题的研究,我个人还是比较推崇王国维当年提出的“二重证据法”,也就是要将实物与历史文献记载相互印证,这样才算得上是站得住脚的研究。
    道理虽然再简单过了,可是真正实行起来却未必人人都能做到的。比如在对古代家具的考证方面,就存在着许多离奇的叙述,或以意为之,或以讹传讹,使得历史的真相距离我们越来越远。
    例如,有的研究者偶然有过一次考察洞庭西山的经历,发现那里流传着一些所谓“明式”风格的黄花梨家具和榉木家具,由此就断定明代家具制作的中心一定是在苏州一带,明代家具使用的材质主要是黄花梨和榉木,明代家具的风格是素朴简洁、不事雕琢等等。
    这些说法有历史根据吗?恐怕没有。这种肤浅的认识只是来自研究者个人的经验或直觉,既缺乏史料的支撑,可资取证的实物又极有限,如此简单粗率的态度怎么能揭示出历史的真相?又何以能据此概括出史的线索和规律,甚而古代家具工艺的风格特点?
    有些人将这种简单粗率的“研究”奉为“圣经”,把这种肤浅的认识视作不越雷池半步的“金科玉律”,将它奉为古代家具研究和鉴定的法则,那就只能使自己走入研究和认识的误区,离真正的史实越来越远。
    举例来说,北京故宫是明、清两代皇宫,故宫现存家具当中,既有大量的紫檀家具,也有为数不少的黄花梨和其他材质的古代家具。根据前述“圣经”,不少研究者认为,凡紫檀家具,皆应是清代制作,而凡是用黄花梨制作的家具,就应断作明代或是清早期的,也即所谓“明式”家具。最有意思的是,当“圣经”中的“金科玉律”在与实物对照不能自圆其说的时候,如紫檀家具上呈现出所谓“明式”家具的风格特点,或者黄花梨家具上出现了极其繁复的雕琢时,怎么办呢?要么混淆家具的材质,将紫檀说成黄花梨的,将黄花梨的说成是紫檀的,要么就随意标注其年代,然后沿着这种错误的思路和方法再继续地“研究”下去。
    再如关于紫檀木是怎样被中国人认识和发现,又从何时起开始成为古代家具的用材,由于前述问题的搅扰,直到现在也还没有梳理清楚。其实这些问题是完全可以搞清楚的,所用的方法就是“二重证据法”:首先要尽可能地搜辑和排比古代文献中的相关记载,再就是用传世紫檀家具加以印证。
    这里顺带举出一个小例子,笔者在若干年前偶然发现某地存在着一批紫檀家具。这批家具无论从风格、材质(明、清两代所使用的紫檀原料包括产地有所不同,此问题另文专论)及年代等各方面看,都应该是明代的,但若是按照某些“专家”的观点看,必定会断为清中期至晚期,或是干脆就不承认其为紫檀,其理由有二:一是这批家具中有一件八仙桌,按照“圣经”上的说法,八仙桌这种家具款式,是清中期以后才创制出来的。再就是如前所述,认为紫檀家具一般是从清代开始流行的(还有人由此引出宗教崇拜的话题,说因为清代是由满族人统治,而满族崇信萨满教,萨满教以黑色为至尊,故紫檀在清代才得以流行起来),而清代连乾隆皇帝都找不到紫檀,民间怎么会有紫檀制作的家具呢,那就必定是其他硬木而非紫檀。
    其实这问题不难解决。明人文震亨所著《长物志》中,就记录了当时使用紫檀制作家具的大量事例,又有关于八仙桌创制于明代的确切记载——
    “如紫檀、乌木、花梨,照旧式制成,俱可用。”
    “方桌旧漆者最佳,须取极方大古朴,列坐可十数人者,以供展玩书画,若近制八仙等式,仅可供宴集,非雅器也。”
                                  ——《卷六.几榻.榻》
    《长物志》一书,可说是研究古代文物制度必备的参考书,绝不是什么难访的孤本秘笈。况且有人又将此书名移为己用,难道,对原著反而连翻一翻的兴趣都没有吗?这真令人大惑不解,实在不知说些什么好了。
    
作者:lllzzz 提交日期:2010-03-06 23:30:13
    《布衣文丛》没收楼主的这篇文章确实可惜!
作者:锡象熏斋 提交日期:2010-03-06 23:32:48
    “二重证据法”,非常正确。把野溪的实物与野溪的文献一对比,辨都不必辨。或更进一步,看了野溪的实物,文献就不用查了。
作者:lllzzz 提交日期:2010-03-06 23:34:25
    有说古玩境界有三重:被懵 自懵 懵人,恭喜楼主已达第二重!
作者:云乎哉 提交日期:2010-03-06 23:36:56
    道理虽然再简单过了,可是真正实行起来却未必人人都能做到的。
    
    再简单不过? 别的地方文字待磨勘的地方也有,比如末句缺一“应该”或“才”。
作者:野溪 提交日期:2010-03-07 00:09:09
    谢谢各位仁兄批评指正,尤其云兄,这篇烂文,自己随便写着玩的,哪还有的着磨勘?
    
    再答楼上两位——
    实物没有,所以既没被蒙,也蒙不了人,自懵就无所谓了,只要不去蒙世就好
作者:野溪 提交日期:2010-03-07 00:10:32
    有的着=用得着,抱歉今天错字太多,呵呵
作者:一无所有 提交日期:2010-03-07 18:46:09
     把野溪的实物与野溪的文献一对比,辨都不必辨。或更进一步,看了野溪的实物,文献就不用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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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话感觉像反话
作者:野溪 提交日期:2010-03-07 20:59:42
    今天孩子靠完奥数回来,说起一道题,大意是——
    
    A村是假话村,村里的人都说假话;B村是真话村,村里的人都说真话。A村的人有时候也到B村去,B村的人有时也A村去,有一天,有个外地人走进一个村子,见到一个人,他问这个人:“你是这个村的吗?”那人回答说:“不是。”请问,这个外地人去的是A村还是B村?
    
    
作者:锡象熏斋 提交日期:2010-03-07 21:33:23
    野校长,这题有漏洞。假如被问的人也是个外地人,岂不抓瞎?
作者:lllzzz 提交日期:2010-03-07 22:31:21
    被问的人不是外地人,是C村的。
作者:爽口老马 提交日期:2010-03-07 23:27:35
    去的是A村
作者:野溪 提交日期:2010-03-08 22:03:17
    谈的是方法,非关人与事。人和事将来也可能会谈到,现在还不是时候
作者:野溪 提交日期:2010-03-08 22:10:10
    这帖奇怪,回复老云的话,我回话了,他的问题反而看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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